濟南物流:交通運輸部深入整治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安全
發(fā)布者:振宇物流 發(fā)布時間(jiān):2021-03-29 08:55:33
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yú)深入整治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安全生産(chǎn)重點難點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聚焦港口危險貨物罐區等作業場所和港口特殊作業違規行爲、危險貨物經營相關前置手續不全等重點難點問題,促進港口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通知》指出,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港口安全生産(chǎn)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堅持整治存量、遏制增量,健全雙重預防機制,強化重大風險防控,主要針對四方面重點(diǎn)難點(diǎn)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一是開展動火等特殊作業違規行爲整治,港口企業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培訓,並(bìng)開展全面自查。同時,港口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檢查程序、檢查方法、檢查标準等要求,加強對動火、受限空間、臨時用電(diàn)等特殊作業行爲監管。
二是開展竣工驗收和經營許可等手續不全問題整治,港口企業要以碼頭、堆場、儲罐、裝車台等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場所爲重點開展全面自查,港口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與應急、環保、住建等相關主管部門建立多部門協同治理機制,指導港口經營人落實整改,採(cǎi)用補辦(bàn)手續或評估認可等方式妥善解決。
三是開展危險貨物謊報(bào)瞞報(bào)問題整治,在港口企業排查整治的基礎(chǔ)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源頭管理。
四是開展應急能力薄弱問題整治,港口企業要重點排查整治未按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消防設備(bèi)維護保養不到位等情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基礎(chǔ)上,完善港區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将港口危險貨物應急和消防納入城市應急體系。
據悉,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将持續近一年時間,分爲三個階段:2021年4月爲全面排查階段,2021年5月至12月爲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1月爲總結鞏固階段。交通運輸部将建立季度調度機制,将重點難點問題納入部年度安全生産(chǎn)檢查内容,各地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将作爲年度交通運輸領域平安建設考核評價重要參(cān)考。
來源:交通運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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