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物流公司:跨境電商迎來新政策支持,出口商品退運可實現“零稅負”
發(fā)布者:振宇物流 發(fā)布時間(jiān):2023-02-03 14:06:20
2月1日,從财政部瞭(le)解到,财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公告稱,自公告印發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監管代碼(1210、9610、9710、9810)項下申報(bào)出口,因滞銷、退貨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個月内原狀退運進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可實現退運進境“零稅負”。
近年來,随著(zhe)跨境電商貿易機制逐步完善、國際物流網絡持續疏通,我國跨境電商渠道加快拓寬,越來越多的市場(chǎng)主體通過這一渠道實現“買全球、賣全球”。
業内人士分析,部分跨境電(diàn)商出口商品可能會滞銷或者退換貨,其中的多數商品被企業在海外以促銷、轉賣或銷毀等方式處(chù)理,但仍有少量需退運進境。
此次出台的政策旨在爲這些出口退運商品減少稅收負擔。根據财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yú)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的公告》,符合條件的退運商品可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出口時已征收的出口關稅準予退還,出口時已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參照内銷貨物發生退貨有關稅收規定執行,企業已辦(bàn)理的出口退稅應進行補繳。
“按現行規定,除《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出口退運進境的商品均應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此次出台的政策,有利於(yú)降低跨境電商企業出口退運成本,穩定企業出口預期,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cāng)等外貿新業态發展。”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财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說。
“這一政策将爲跨境電商出口企業挽回不少退運成本,使企業減少後顧之憂,也将爲跨境電商行業發展注入信心。”湖南至美通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創(chuàng)始人兼董事長(zhǎng)張昊銥表示。
在具體操作上,根據公告,企業申請辦(bàn)理進口免稅等手續時,需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對於(yú)偷稅、騙稅等違法違規行爲,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處理。
“這項政策無疑将促進跨境電(diàn)商行業更好發展。”在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許光建看來,推動政策落地落實,不僅需要相關部門的協調(diào)配合,更需要跨境電(diàn)商企業依法經營,嚴格按照政策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近年來,爲積極支持跨境電商發展,财政部出台瞭(le)多項舉措。2022年2月,财政部等八部門發布公告稱,自2022年3月1日起,優化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增加瞭(le)滑雪用具等29項近年來消費需求旺盛的商品,新增商品一經上線就受到消費者青睐。同時,調整瞭(le)清單備注的部分監管要求,與相關國際公約、進口管理辦(bàn)法更好銜接,更加方便相關商品進口。
在許光建看來,财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出台的優化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dān)政策,以及此次出台的跨境電商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充分考慮瞭(le)跨境電商企業的訴求和利益,推動我國進出口稅收政策更加完善。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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