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物流:強化都市圈物流網點與國家物流樞紐有機銜接協同聯動
發(fā)布者:振宇物流 發(fā)布時間(jiān):2021-07-19 09:52:00
近日,國(guó)家發(fā)展改革委印發(fā)《國(guó)家物流樞紐網絡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爲貫徹(ch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高質量推進“十四五”時期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工作,推動形成以國家物流樞紐爲核心的骨幹物流基礎設施網絡和骨幹多式聯運體系,支撐構建以國内大循環爲主體、國内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瞭(le)《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發改經貿﹝2021﹞956号,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間(jiān)将主要圍繞兩個(gè)方面,聚焦打造“通道+樞紐+網絡”現代物流運行體系。
一方面,圍繞推動存量國家物流樞紐高質量發展,整合優化存量物流設施,強化多式聯運組織能力,促進國家物流樞紐互聯成網,推動完善以國家物流樞紐爲支撐(chēng)的“軸輻式”物流服務體系;培育發展樞紐經濟通道經濟,打造經濟和産(chǎn)業發展走廊。
另一方面,圍繞加快健全國家物流樞紐網絡,按照“成熟一個、落地一個”原則,穩步推進120個左右國家物流樞紐布局建設;支持城市群内國家物流樞紐共建共享共用和一體化銜接,強化都市圈物流網點(diǎn)體系與國家物流樞紐網絡有機銜接、協同聯動(dòng)。
《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人民政府對照《國家物流樞紐布局和建設規劃》要求,加大國家物流樞紐培育力度,科學編(biān)制國家物流樞紐建設方案,及時擇優遴選各方面條件較爲成熟的物流樞紐參與申報(bào)(每年5月31日前報(bào)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其中2021年申報(bào)截止時間爲8月20日)。同時,協調推動國家物流樞紐相關政策落實,不斷優化樞紐建設發展環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方案》明確(què),國家發展改革委将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對已納入年度建設名單的國家物流樞紐建設運行情況動态監測(cè)和評估,推動完善樞紐培育和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樞紐布局建設工作。
同時,結合實際适時調整優化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布局,重點(diǎn)補(bǔ)齊内陸地區樞紐短闆,優化沿海地區樞紐布局,推動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區域均衡布局。
來源:國家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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